秦朝三公的职权地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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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三公的职权地位

1、丞相,最高行政长官,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,是皇帝的助手,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的管理。从秦开始,丞相正式成为官职,为中央政府中皇帝之下的最高长官;

2、太尉,最高军政长官,负责军事事务,但他平时没有军权,战时也要听从皇帝的命令,而且要有皇帝的符节才能调动军队,军权实际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里;

3、御史大夫,副丞相,为丞相的助手,掌图籍章奏,监察百官,是皇帝的耳目。